作者:林兆源 (2003年 4月)
引言
近年差傳潮流興甚麼?短宣隊是也!每年的暑假、或是復活節長假,或是聖誕節假期,香港教會都組織短宣隊前赴世界各地,進行「回應大使命」的壯舉,浩浩蕩蕩的福音大軍,進行為期一至三週的福音游擊戰,大大話話好幾百隊,假若以一百隊為例,每隊十名成員,平均花費各五千元,總費用就達五百萬元、再加上隊員為期十天的本來生產力,有形及無形的總花費應達一千萬以上,這還未計算本地差會同工及工場宣教士人力資源的投放,今時今日這數字足叫我們反思一下,究竟在普世福音遍傳的需要下,短宣作出了怎樣的貢獻呢?
說實話,教會是否對組織短宣隊有清楚的目標與異象,大致存疑。甚或有個別教會以為多幾隊的短宣,就是教會遵行了大使命的吩咐,何期可悲!盧家駇牧師指出香港很多的短宣隊,不過是「短宣旅行團」,或極其量「短宣學習團」,至於「短宣佈道團」,除了要面對文代差異和實際的接觸與跟進困難外,更要小心不要違反地方教會自傳的原則[1],故此,教會在推動短宣隊之事工上,應有合宜的心態和健全整固之架構。
要短宣隊辦得成功,首要是定位清晰,目標正確,而事後也是對應定位而作出檢討,去蕪存青,作日後的借鏡與鑑戒。人選是第二重要的元素,不要強把方柱放進圓洞中,那些但求一世中去一次短宣,之後就心安理得的人,請他參加短宣旅行就是了。靈性穩定成熟的隊員,可以帶給宣教士和工場無限的祝福,尋求神在人生中作出引導者,也可透過短宣清晰上主的牽引,作出合神心意的前路抉擇-第三睏成功的因素、就是迫切行程的安排:事前講解,行程前後靈性培育,建立團隊精神,佈道與觀察的要點提示,匯報的準備等等。一次的短宣隊經驗不一定產生一個宣教士,但可以肯定,成功的短宣隊經驗,可以多培育一個宣教承擔者。願意我們一同如此禱告、努力。
- 定義
- 短宣隊:由教會組織,前往外地作文化考察、佈這事工參與、或任何宣教支援服侍。
- 期間:三個月以內全時間的參與,一般是一至兩星期。
- 成員:參與者被稱作「短宣隊員」[2]
- 短宣隊是甚麼?
- 對大使命的回應
- 親身體會福音的需要
- 自我考驗,明白主旨
- 對神擺上的準備,隨時回應主的呼召
- 不同文化類別的宣教
- 同文化(M1):在語言文化相同的地區宣教--難度最低,例如香港社區的福音遍傳,澳門佈道等;
- 次文化(M2):在語言文化有差距的地區宣教--難度高些,例如國內事工,以色列華人事工福音服侍本港的土生巴籍人士等;
- 跨文化(M3):在語言文化完全不同地區宣教-難度最高,例如國內少數民族福音事工,本地菲律賓人或尼泊爾人事工,非洲花化族等。
- 短育隊的意義
- 對宣教有具體親身的認識
- 可向所支持的宣教士表達關心
- 認識體驗誇文化事工
- 擴闊眼界
- 確定神在生命中的帶領
- 認識短宣隊的限制與學習
- 言語不同:在跨文化中,短宣隊成員要願意去學費聆聽、學講簡單的對話。目標:能用本地話問安、介紹自己的名字、使用洗手間等日常起居用詞,並學習以本地話唱一首詩歌。
- 文化誤差:明白自己的文化生活習慣與當地人不同,無論在宣教士面前、在隊員中間、以及在本地人前,不要說出批評的話。
- 越幫越忙:參加短宣者多是較年輕的一群,在跨文化中犯錯也在所難免,卻未必容易接受勸導,可能要宣教士花上時間精神來收拾殘局。所謂未免其利、先見其害!
- 勞民傷財:花費時間、人力物力、金錢作一兩星期的短宣,果效真的顯著嗎?
- 心理補償、違背使命:假若教會以為多辦幾次的短宣就是完成大使命,短宣就成為完成大使命的絆腳石了!正如前文所說,短宣是幫助信徒體會經驗跨文化福音的情況與需要,促成委身者的出現並踏上宣教路;短宣絕非長期宣教的代替品。
- 如何籌備
- 清晰目標:在差傳委員會中清晰釐訂堂會短宣的目標及準則。
- 選擇地點:留心信眾的文化、語言、體力、恩賜、教育及經濟的因素,也不是愈遠就愈好。
- 合作夥件:堂會雖有力自辦短宣,但與其他差會合作卻可擴闊心胸,能更多了解合作的張力等。
- 招募隊員:基本要求莫如穩定的靈性生命、有愛主愛人、熱心事奉的表現,願意接受教誨的心。
- 合宜訓練:隊員必須在出發前接受與工場相關的訓練,知道禁忌,對要承擔的職務有充足的準備。
- 禱告準備:建立代禱網絡,要知道不是倚靠勢力,也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
- 籌募經費:短宣費用高昂,比一般的旅行團付出更多,基本上短宣隊應該自負盈虧,教會不宜用差傳經費來津貼,若有實際需要,也應有明確的限制,對個別人士作出津貼次數的限制,以避免誤用會眾對宣教的奉獻。
- 智慧領隊:領隊是短宣的「靈魂」,他不單要安排大小事務,也要守望讓人的靈性及生活的態度,所以挑選領隊必須加倍小心。
- 忠誠匯報:隊員應有「使命感」,將親身體會透過見證、照片、錄像等途徑來激勵其他會眾的參與,故所分享亦應有別於一般生活見聞,要以福音為題,挑起沒有參與者的代禱與關懷。
- 薪火用傳:自己的參與外,也應促成別人下次的參與,才是有效的建立生命影響。
- 金錢津貼假若短宣的最大「受益者」為參加者本身,他/她就有義務在報名前預備所需。我們不贊成肢體先報名後在弟兄姊妹中籌措所需,這會做成湊錢給人外遊的錯覺!至於應否動用差傳奉獻作支持,我想應該有成文的原則,例如:津貼額不超過應付全數百分之十;每一位肢體不應享用教會津貼超過兩次;津貼短宣之金額不應超過全年差傳奉獻總數之五等等。各堂可按情況來修訂。
- 參考書籍、文章
- 書籍盧家駇,《我是宣教士?--短宣體驗與短期宣教士》,香港差傳事工聯會、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聯合出版,1998年。
- 文章<正視短宣>/盧家駇<致主內短宣籌辦人>/郭貴珍<短宣隊,努力!>/周成<轉捩點--短宣改變了他倆的生命>/熊黃惠玲<短宣過後又如何?>/熊黃惠玲<短期宣教--短宣四要訣>/龍維耐、蕭念全<短宣或短酸之後>/宣道差會刊物編輯室<如何籌備短期宣教學習>/熊黃惠玲
[1]盧家駇,《我是宣教士?--短宣體驗與短期宣教士》,p.19-22。
[2]至於「短期宣教士」,為期參與三個月以上的宣教事工,多以本身之專業來作服待。按《北美宣教手冊》第十五版的標準,任期少於兩個月,或只作地區視察的,不能算作短宣行列。
[3]如欲索取以下的文章作個人閱讀參考,請直接與本人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