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一間禱告的教會

作者:林兆源執筆‧長老會 (1997年 5月)

  今天坊間有關禱告的書籍大多圍繞討論禱告的本質﹑形式或方法,偏重信徒個人禱告生命追求與經歷,卻很少談及教會的禱告。無疑教會禱告生活是由個別信徒之禱告生活所組成,但教會既承擔教導信徒的職事,領袖們應肩負指導信徒學習禱告,在堅守禱告這重要的職事上,作帶領,作榜樣。故本文只集中討論禱告在教會的層面。

引言:

  教會的誕生,始自閣樓的禱告會(參徒 1:13-14)。故在本質上來說,教會的素質應以禱告為重要元素。禱告是耶穌基督優先的生活,這是不容置疑的。祂教導門徒的禱告(參太6:9-13),更成為信徒的典範。然而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教會在禱告的操練上差強人意,離滿足主的心仍很遠!你是否也渴望教會充滿禱告氣氛?肢體間以禱告來聯繫?祈禱會滿有熱誠?信徒及教會因此而大得復興?

  教會失去禱告的原因,不外乎「忘」、「忙」、「茫」。「忘」:忘記這天職。禱告的向度,是先外後內,以神國、別人的事為先,然後才按著個人的需要向父祈求和感恩,這正是主禱文的精義所在。可惜今天信徒多因缺乏真理教導,以致容易忘記或不重視這天職,丟掉了禱告的權柄。加上個人主義、自私心作祟,形式主義的盛行,禱告便變成生活的點綴品。

  「忙」︰香港人忙碌已成撒但「賜」予人下地獄之最佳藉口。信徒也不自覺地身陷其中。我們是否太忙了,以致沒有時間去禱告?馬丁路德卻有相反的體會,他說:「工作、工作、太多的工作,故我必須每天用三小時來禱告。」

  「茫」︰茫茫然不知方向。多少信徒、甚至教會,雖知應禱告,但實在並不曉得如何禱告才合乎主心,故也未能在禱告中經歷主,更不會教導別人禱告了。更可悲的是,教會將禱告時間變成聚會程序一項,禱告會變成處理事務的地方 (business centre),失卻屬靈的深度與向度。建立一間熱切禱告的教會

  1. 建立一間著重教導祈禱的教會   1.1 教會需要在真理和榜樣上教導會友如何禱告。耶穌注重「言教」和「身教」,一方面闡釋真理,一方面又親自與門徒同住,展示出屬天的禱告生活的雙面性,幫助門徒知而行。檢討現況,講壇上講論禱告真理不足,傳道者不談禱告,不教禱告,結果會眾便不懂禱告。禱告只是聚會其中的一項程序,心靈與誠實皆欠奉。我們需要教導信徒禱告,在禱告中敬拜神─認識神的慈愛,從心中發出讚美;認識神的權能,發出真摯的代禱,為屬靈的國度來爭戰。     可行的計劃:     *每年在編排主日崇拜講道時,刻意地安排以「禱告」為題,正面教導信徒有關真理。     *舉行祈禱日,一面教,一面實習;一面經歷,一面感恩。     *推介、教導十八種不同類型的祈禱(參考八一年培靈會【祈禱生活】特刊)。     *教牧長執應撥時間研討教會禱告的意義,建立方向目標;更應一同學習禱告,互相切磋。這樣,教導信徒時便會更清晰。在教會中更應以身作則,留心自己領禱時態度、禱告中內容、方向等,信徒耳濡目染,便能從你身上學會禱告。     *短期宣教差遣,為病人禱告,也可在公開的場合中進行,以實例來教導信徒禱告的重要。   1.2 教會應教導信徒忠於禱告的信念,包括對主耶穌更深的認識和更堅定的信靠,對神的能力、供應有不動搖的信心。祈禱的對象是三一真神。若只「催逼」信徒禱告,只是安排禱告的機會而不教導、幫助他們認識禱告的源頭,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因而產生堅定不移的信心,豈不教人「迷信」禱告?故此,單講禱告的道是不夠的,還要加上更多講及神自己和神能力的信息,使信徒對神本身、對神的能力、供應、和眷顧產生依靠和委身,這才會有更美的禱告。
  2. 建立一間實踐祈禱的教會   2.1 教會應「注重」實踐祈禱。人是善忘的,需要多被提醒,才會醒覺、回轉。既然「忘記禱告天職」是我們一大缺口,就應加強、注重禱告,提醒信徒多留心禱告需要,例如設立禱告板,將肢體的需要分享交通;組織禱告同伴,互相提醒定時禱告,分享難處與得勝,彼此激勵;推動晨更祈禱會,為教會守望;晚上實行「祈禱網」,會眾同時同心在不同地方禱告;設禱告熱線﹒﹒﹒等。   2.2 教會應「忙」於禱告。當教會「注重」禱告時,一定變得十分忙碌!然而,忙於禱告有問題嗎?忙於禱告會把工作拖慢嗎?忙於禱告會引起不同心嗎?忙於禱告會否浪費光陰?請注意,禱告是「工作」,是主所喜悅、所看重的工作。   2.3 教會應實踐「深度」的禱告。當禱告變成聚會禮儀,或是程序的一項時,禱告便流於公式化,禱告者態度變成不打緊,禱詞浮淺,言中無物,敷衍塞責。惡性循環影響之下,連祈禱會也變得沉悶,信徒又怎會熱衷於禱告?因此教會應教信徒從心靈「深處」發出禱告,與主相交;從「心」底通向神,與主談心。深度的禱告涉及與主關係的進深,不要徒有「深度的禱詞」,而沒有「與主深度的關係」﹗
  3. 建立一間經歷祈禱的教會   3.1 禱告能刷新生命:信徒在禱告中可經歷神的臨在,會為著屬靈生命的失敗、虧欠而生發悔罪感,又會更新對神的認識,體會到祂的能力和應許,更愛主耶穌,更順服和認識主的權柄。因著禱告有實在的經歷,便會吸引更多人起來禱告。教會要安排更多這樣的機會,例如:在講道會後,讓有需要的會友分享被信息觸摸到之領受,或是對主更新之認識,或是靈裏需要,或是禱告蒙恩經歷,總之, 要使人曉得禱告能更新生命。   3.2 禱告中彼此建立:除祈禱會外,弟兄姊妹要有更多禱告的空間。今天信徒回到教會,是否只聽一堂「好信息」便以為足夠?當面對靈性的掙扎,面對生活的挑戰與壓力、面對引誘與試探,有誰會與他們分擔?又有誰能給予立時的支援?又或者, 當信徒經歷了神的加力與賜恩,對神有進深的認識時,又有誰與他們分享?所以教會應鼓勵弟兄姊妹,無論在聚會前後或平常的日子,要多聚集分享靈、魂、體的需要,將重擔與釋放、經歷與感恩,一同分擔分享,彼此建立。   3.3 禱告中享受安息:禱告若已變成沉悶的代名詞,求主赦免我們。正如屬靈長者所言,祈禱生活的成功,不外乎下苦功,能學會,能實踐。從「工作」到「享受」,深切體會神的奧秘,在安息中得見祂的旨意,在享受的過程中得力。   3.4 禱告中成就神國計劃:充斥教會內的信徒,往往眼光短小、心胸狹窄,只滿足於地上物質的供應。這種信徒,要他們靈眼得開,體會神國禾場浩大,必須起來在禱告中與主同工(參太9:38)。有主的僕人說:「神將祂的大能付託在信徒手上。」在禱告中爭戰,例如奉主名趕鬼,能使神的權能彰顯,靠著神的名得勝,神因而得榮耀,就是神國的臨在(參太12:28 )。摔交式的禱告,就是抓著神不放,除非神賜恩。這種因摸著主心,按著祂旨意為教會,為肢體求神賜恩,神的國豈不在信徒生命中,在教會生活中彰顯出來嗎?   ”The supreme tragedy of most people is that they want so little and they are satisfied with almost nothing.”   這句話特別針對那些對屬靈之事無所求、只顧生活需用的信徒。唯有將神國度的需要向信徒展示,使他們屬靈胃口得開,心靈飢渴慕義, 必叫人好好地禱告。   禱告是教會生活重要的內容,也是反映教會靈性及工作的要項。禱告表達了神與信徒間強而有力的互動關係(dynamic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實踐禱告的教會將主的真實與榮耀彰顯出來,叫人歸向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