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獨身

作者: (1980年 5月)

可能會有人認為我論守獨身這題目沒有甚麼份量,因為我已經結了婚,但我以為不然,未結婚的人論守獨身自然設身處地體會得更深入,但結了婚的人論守獨身郤有另一方面的價值,就是更顯出結婚不一定比不結婚好,因為他兩方面都經驗過。談到這裏,我請各位不要誤會我的婚姻不愉快,後悔結了婚。不,正因為我的婚姻愉快,而我還論守獨身,可見為主守獨身甚至比愉快的婚姻更有價值,因為新約聖經視守獨身比結婚的更蒙福,生命更有價值,這一點我越來越相信。所以,如果我再有機會考慮結不結不婚的話,我想我會揀選守獨身的。

看主耶穌守獨身,十二使徒中除了彼得之外都是守獨身的。早期教會十分重看守獨身,以致發展成為天主教的聖職人員的不婚制度,其實當初是十分好的,只是到後來變成一種死守的規條才是不好吧了。因為主耶穌明明的指出「為天國的原故自閹(不婚)」比嫁娶更有福(太19:10-12),保羅在林前第七章全章論及嫁娶的事的時候,用了大半章的篇幅來鼓催守獨身,他說:「我對沒有嫁娶的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了。我作主忠心的僕人……因現今的艱難,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沒有妻子纏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難,我郤願意你們免這苦難。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叫妻了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8-40)

當然我和聖經都不是反對人結婚,如果人以為有神的安排,照聖經的教訓與一位信主的配偶結合也是美好的。不過新約聖經所強調的是,如果能為天國的原故而不婚的話就更有福氣。可是,我看見有不少基督徒因為找不到配偶而弄至精神分裂,一生價值前途盡毀,有的灰心頹喪、靈性極利害的倒退,有的不惜放棄信仰,與不信的人結合,及至結合了,才發現婚後被許多意想不到的不愉快事件纏累,痛苦欲絕。其實又何必呢!人生在世只是短暫的寄居,目前的一切都是暫時的,我們將有一天要見主的面,然後這些暫時的都要過去,屬天永遠的生活要開始了。既是這樣,何不充份的利用這短暫的人生,為主和為永恒的事物而勞力?婚姻只是附累,主耶穌和保羅等為永恒目標而生活的人都是為此而不婚,要將自己的一生過得最有價值。因為人生的價值不在婚姻,構成美滿人生的還有品德、學問、健康、靈性、友誼、名譽,對教會及社會的供獻……台灣作家杏林子(「喜樂年年」等書作者)一生殘廢,但卻有非常快樂美滿的人生,有人向她求婚她也堅拒了,因為她認定,婚姻只不過是生命中的一小小部份,如果為小小部份而放棄大部份那是極傻的事。

如果說守獨身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在某一些方面我會承認的。但在婚姻的實在意義上,我倒以為獨身並不是頂難的事。因為仔細究查守獨身的困難不外只有以下幾點……

一)心理的困難:

人有我無。許多時候,找不到對像最難受的原因不是結婚的需要本身,而是與別人比較,看到別人一個一個的結婚,自己就有被遺落的感覺。這種「人有我無」的心理其實不難克服,因為除了婚姻配偶之外,人有我無或我有人無的事物還多呢!任何人都應該理解到,永遠不可能做到凡別人有的自己都有的地步。了解這一點,難受的心理就克服了。保羅也是這樣,他想到自己沒有婚配,但他有的是沒有婚配的自由,可以一生討主喜悅,不必消耗一些生命力去討妻子喜悅,這點,他反感到別人不比他福氣呢!守獨身的人,不應看別人有而自己無以致自卑,應看自己有別人無以致自豪,只要好好注意使自己的生命過得有價值就是了。

相反,如果只為受不住這種心理的壓迫而勉強找對象結婚,你以為這種結合幸福嗎?等到你達到「人有我也有」的目的之時,你卻發現這種沒真正愛情的結合,是騙人騙己的,那時你再不能自拔了。

二)生理的困難:

性慾的催迫。保羅體會到性慾的催迫是一個危險的記號,與其慾火攻心而傾向色情淫亂、保羅認為倒不如讓年青的寡婦嫁人(提前5:11-15,林前7:8 ),不過這種結合被視為「做小錯以免做大錯」之類,這種結合既為性慾的發洩,可以想像是不幸福的.只不過比淫亂好一點吧了.倪析聲弟兄(聚會所創辦人)更以為,如果勝不過性慾以致淫亂,不如與不信的人結合也好一點,可見性慾確是難對付的。

不過,心理學家告訴我們,性慾的困擾最主要是因為生活沒有目標,缺少有重大價值的事業或追求方向,以致思想空閒,於是就容易放縱性慾了。正如保羅指責那些守不住節的想要嫁人的寡婦說:「他們又習慣懶情、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這不當說的話。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提前 5:13-14)。所以,要徹底的勝過性慾的困擾才是使生命活得快樂有意義的好辦法。然而怎能徹底的勝過呢?只有更徹底的委身為主,使自己的生活充滿使命感,正如保羅感到專心去討主喜悅,就根本沒時間去討妻子喜悅了。所以他並不感到守獨身的困難,反而感到福氣。

三)父母的催逼:

另一個守獨身的困難是父母的催逼.原來我們還未完全脫離守舊思想時代,不少父母認為非為自己的兒女成立家室便感到仍未完成做父母的責任.其實這種思想不但不合時代,而且往往干涉了兒女婚姻的自由,造成許多痛苦.父母關懷兒女的婚姻是應該和必要的,但關懷變成壓力,再由壓力變成勉強干涉就失去意義,要知道,要結婚是兒女,不是父母,所以最後的決定權應該是屬於兒女的。且基督還有一位全知全愛的天父,我們應該相信天父的旨意才是最準確的意見。所以為了天父,為了真幸福,我們是必須下大決心勝過父母催逼這一關的。

然而怎樣去勝過呢?我以為採取消極的解釋辯護不是好辦法,最好的辦法還是積極的進攻,就是盡一切力量去傳福音給他們,婚姻的事絕口不提,如果提的話就說等他們信主之後神自然會安排.等他們真正信主之後再解釋婚姻要合父神旨意和守獨身的真理,他們自然會容易明白。因為聖靈已經住在他們裏面,而且積極去傳福音的生活,正是有使命感和有生命價值的生活,精神有了寄託,生活有了目標,結婚的要求自然減輕,最低限度也不會感到痛苦的壓力了。

四)年老孤單:

守獨身的人最容易提醒自己--「年輕還易過,年老就孤單悽涼了。」這句話聽來有理,但是如果一個沒有生命價值的生活,沒有使命感的生活,即使結了婚,有了兒女,豈不是一樣會感到孤悽涼!老來之時,兒女們也有自己的家庭,分開居住,顧不得父母孤單了。甚至可能因為婚姻不愉快,夫妻天天爭吵過日,換來的也是孤單悽涼。可是聖經告訴我們,為主守獨身的人,因為傳福音叫許多人信主的緣故,又因為教會活像一個大家庭的緣故,結果他經歷到聖經所說:「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沒有妻子的也是同一理)」(加4:27)。保羅就是這樣的人,他沒有結婚,但他有提摩太,亞尼西母等人作他的真兒子。他待教會就像父母待兒女一樣(帖前2:7-12)。所以他一點也不覺得孤單。即使在大逼迫臨死之前,還有路加和主耶穌常在他身邊(提後4:11,16-17)。所以,我勸勉弟兄姊妹們要以教會為家,這樣,一生也不會孤單。

五)愛情不能流露:

這一點尤其是那些肯愛主,為主放棄不信的對象的人,和那些遭對方放棄的人所深深感受到的。因為他們本來有了對象,愛情也向對方流露了出來了。如今一旦斷絕了,要收回已經流露出來的愛真是一件極度痛苦的事,這樣的人特別覺得需要有人愛,和去找另一個對象來接受他的愛。有時這種感受連那些從未嘗過戀愛滋味的人也會有,這困難怎樣才能勝過呢?我想那位凡事與我們相同,又受過各樣的試探,能撘救我們脫離試探痛苦的主耶穌基督能幫助我們.或問,主耶穌從未談過戀愛,祂怎會了解我們呢﹖會的,祂既然凡事與我們相同,雖然祂未正式談過戀愛,相信戀愛的滋味祂會了解的.例如抹大拉的馬利亞在墳墓外面哭,非要得到她所愛的主的身體她不肯罷休.及至主向她顯現之時,她要(可能)擁抱主,但主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可是別的經文又告訴我們主耶穌公開的讓其他婦女和門徒摸祂,可見主回答馬利亞的意思是指私下戀愛的擁抱(那時只有主和她在一處)還未到時候,等到主升天見天父之時才適合,那是指將來新天新地主耶穌和教會的結合之時,就是「羔羊婚娶」之時,那時馬利亞在那奧秘的大合一之中,也有份和耶穌基督結成夫婦.不但她有,你和我也有.所以,今天普天下所有愛主的人,都可以像馬利亞一樣將自己的愛情向主傾訴,主耶穌真是我們愛的對象,整部雅歌都是這樣的描述,主了解我們,主也愛我們,只不過祂與我們之間的愛,缺少了性慾上的愛吧了(性慾的愛原是為生育兒女而有,到了新天新地之時這種性愛是不需要的).我們又何必一定要滿足性慾才算戀愛呢﹖這樣看來,守獨身其實不是守獨身了.只不過是保守自己貞潔的愛情完全獻給主,我們將來既與主奧秘的結合,何來獨身呢﹖

總括來說,如果神安排我們結婚,我們也是為主而結婚,要好好的學習愛自己的家和神的家.如果神沒有安排我們結婚呢,我們就不結婚好了,等候與主更美的結合.不過最後我還有一句重要的話,如果一旦軟弱起來,禁不住與一位未信主的對象結婚,這時既然跌倒了,就不要再跌倒,不要停止聚會,甚至放棄信仰,這樣做等於完全為自己斷了再起來的後路,後果不可想象的壞.與不信的結了婚,教會不會要求離婚,只要暫停事奉和擘餅聚會的參與免得吃喝自己的罪.不過,幾時他公開承認自己的婚姻是錯了,他還可以恢復擘餅和事奉,無論如何千萬不要離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