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委會 (1998年 12月)
平安福音堂過去三十餘年間的發展,是十分蒙福的,我們願意跟大家一起思想 神施恩與我們的原因,好叫我們彼此得到提醒及激勵(彼後1:12),明白所應持守及追求的是甚麼。以下分三方面來說。
一、持守屬靈路線
- 我們在生活與事奉、教會與社交、信仰與思想等範疇,都追求屬靈的價值、屬靈的豐富、屬靈的意義、屬靈的真實和屬靈的永恆。路線是簡單而明確的,基本上是以基督為頭,我們各人在祂身上順命搭配。所以凡事要高舉主,以主為中心(西1:18)。過去在團契的口號﹕「認識並傳揚基督」,正是這個意思。教會要重視聖經真理;不以經驗、傳統凌駕於聖經真理之上。我們又奉行人人為祭司、以教會為家、傳福音、重見證的聖經教導,並凡事從 神的角度看事物、下決定。(註)
- 屬靈路線的實踐重點,是在於使教會作抉擇時,全以「屬靈」角度、方法考慮和解決問題;下了決定後,便以信心同心執行。處事做法容或有寬緊,總要讓 神的心意得以成全。
- 屬靈路線就是遵行主的旨意。我們輕看世界,因它總要過去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
總意﹕屬靈路線就是一條路,一條緊緊跟隨主的路。(約8:12,14:6)
二、平安福音堂「蒙福」的原因:
- 神的恩是神定意傾福與我們,非因我們作了甚麼,祂才賜福。我們若有所為,皆因曉得對主愛有回應而已(帖前 4:1)。回顧歷史,六、七十年代香港教會普遍得著復興,平安福音堂只不過是同蒙恩典而已。
- 常被主愛激勵的主僕神把愛祂的僕人賜給我們, 為教會開荒的長者都熱切愛神,愛教會,他們為主擺上一切,忠心在神家中事奉,成了美好榜樣。神亦給予他們佈道及建立教會的恩賜,訂立了明確討主喜悅的路線。不少前人專心跟隨主。他們不求私利,肯犧牲;謙卑(路22:26),高舉主。認定成敗不由己,皆出於主,我們只是僕人,重要的是忠心完成主的使命(路17:10)。重視集體守望,竭力做好本份,彼此補足(羅12:5),不深責同工(加 6:2)。
- 會眾順服帶領會眾因著聖經的教導,順服長者的帶領(彼前5:5)。他們只單純地向著主,在動蕩不安的年代裏,仍專注於傳福音為主作見證,結果纍纍。
- 明白教會生活及方向教會普遍屬靈氣氛濃厚,堅持多談論屬靈事物。彼此提醒要清楚得救,注重靈修、禱告、讀經,我們若有所誇,便是熱愛聖經。(徒17:11)教會方向清晰,體制簡單,弟兄姊妹明瞭教會的運作。全教會肢體間交通聯絡緊密,相交生活無間。長執明瞭肢體情況,上下交心,彼此守望相愛,活出以神國為家。
- 注重敬拜生活我們最注重擘餅敬拜。在擘餅聚會中,肢體按聖靈感動同心敬拜,切慕主的再臨(路22:19、啟22:20),心裏常想念主、敬拜主,並將這落實在個人的生活中,信徒在生活中便更多經歷主的同在和帶領;加上自由交通分享,無分尊卑地位,更感家的溫暖。
- 屬靈會議(參耶路撒冷會議精神(徒15:1-31))教會會議是為了與主同心、共同守望、集思廣益。與會者能坦誠論事,言辭或有激烈,但不傷兄弟情,又能做到彼此順服欣賞。議事過程中各人按領受各抒己見,到議決時刻又多為主緣故放下己見,尋求在主裏的共識,並同心執行。新長執加入會中,漸漸學會以屬靈原則探討事物,接續前人精神。
總意﹕按照聖經的指引,信主、靠主、愛主、跟從主、學主、傳揚主、享受主。對主熱情、對人熱情、對神的話語熱情。
三、引以為鑑、並以落實
- 屬靈路線並不是口號;而是要切實行出來、活出來。以上所說的,並不是說我們已完全了,我們還是要竭力追求的。(腓3:12)
- 「屬靈」並不排斥制度組織。好的制度組織,更可有效執行屬靈路線。目前我們正須要制訂好的架構。
- 不同教會,不論有否倡導屬靈路線,只要行在 神實際心意裏,也見蒙福。故屬靈路線並不是用以突出我們與別人的不同,也不是用以批判別人,而是提醒我們要時刻儆醒地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5:8, 2:21下)
- 面對問題,各人領受容或不同,有時難以界定何者更為屬靈,故我們要同心謙卑尋求聖經的答案,讓基督旳平安作主(西3:15)。(注意﹕有強調屬靈的教會竟鬧分裂,互相攻訐!)
- 屬靈路線的原則是必須永遠堅持的,但在不同處境中要有靈活適切的應用。
- 我們不贊成某些外表的東西,是因著我們有更深的屬靈嚮往。我們要提醒不要墮入法利賽式維持屬靈表面, 而不明屬靈的實際。
- 過往我們曾持守過的某些「屬靈路線」的做法,是神讓我們在成長過程中所必須經歷的,現今時移世易,須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從前容或有因認識不足而帶來苦澀,問題出在應用上的詮釋。我們的眼光要向著主,要向前,要據聖經靠聖靈教導並推動實踐屬靈路線。
總意:不行主路,便是絕路。現今教會內的會眾純雜不一,故「屬靈路線」更應清楚教導,時時提醒,並要按照實際情況靠主靈活實行,以免會眾遺忘及誤解。
教會候主再臨等了差不多二千年,主不是耽延,而是仍給予人機會悔改(彼後 3:9)。教會要在這末世中站穩立場,為主作見證,救多些人。主若許可,前面教會仍會不斷開展新的事工以拓展救人機會,最要緊的是我們要守著屬靈的路線,不能離了主──離了主,我們便不能作甚麼!
註:「屬靈路線」的定義可參考吳主光著《屬靈路線–實用牧會學》第十五章「『屬靈路線』的界定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