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事的異象

作者:黃官勝 (1997年 6月)

在關心靈魂與肉體之間作取捨時,我們毫不猶疑地選擇關心靈魂。然而,二者不可兼得的處境並不多見,教會不應單傳福音而忽略服事社群的見証。

主耶穌的榜樣

教會應否服務社群﹖應否在傳福音與服事之間作取捨﹖這是不須執拗的。因為耶穌出來事奉時,顯然不僅「教導」或「傳道」(太4:23;9:35),同時也「行善」﹑「醫病」(徒10:38)。祂承認祂的使命是要服事人(服務)、以及捨命作多人贖價(拯救)(可10:45);祂又以「…傳福音給貧窮的。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路4:18)這些行動,作為彌賽亞的記號。除了關心一同生活的門徒外,祂更常賙濟窮人(約 13:29)。對於十個長大痲瘋的人(路 17:14)或畢士大池旁邊的病人(約 5:6),祂真誠地關心他們的病況。值得注意的是,主耶穌沒有設下條件,要他們聽福音信祂,才給他們幫助。

主耶穌的教訓

神:神是救贖的神,同時也是創造的神。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對所造的人,神沒有因他們靈性的好壞而有所偏心。主又說:「你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誡命:愛神是最大的誡命,其次是愛人如己(太22:39)。所說的「人」並不分是否基督徒。正如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路10:30),主要求信徒要愛鄰舍。鄰舍不僅指住在隔壁的人,而更是指每一個你、我、他,這個思想有著深遠的聖經基礎,即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創 1:26-27),所以人類要互相守望幫助。

使命:耶穌頒下大使命,叫信徒往普天下作見証(徒 1:8)。見証可以是「宣講」─教訓人遵守主的話(太28:19-20);也可以是生活見証─你們是世上的鹽…光…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 便將榮耀歸與神(太5:13-16)。

使徒的教訓

使徒也有同樣的教導。雅各和保羅認為外邦信徒加入教會, 不再以割禮為記號,而是「要記念窮人」(加2:10)。所以保羅教導人要「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更是如此」(加6:10)(註:既然後半句向信徒一家,反映前半句的眾人不單指基督徒。)

不少人以聚會、事奉、佈道……為敬虔的表現,但雅各給真實的敬虔下一個定義:「……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1:27)。

約翰把擁有者(the have)、缺乏者(the have not)和愛神的心相連起來,指出人不可逃避幫助別人的責任:「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 3:18-19)

舊約同類教訓

在舊約的教訓中,幫助別人是律法所規定的,也是神所祝福的。律法規定割麥或收萄葡要留下田角以供給有需要的人(利19:9-10;申24:19-20); 窮乏的弟兄要給他幫補(利25:35; 申15:7-8);每三年要撥額外納十分一給利未人和有需要的人(申26:12)。所以詩人說眷顧貧窮的人會蒙耶和華祝福(詩41:1)。事實上,耶和華還會為窮人伸冤(詩140:12)。

信仰的反思

在以上這些經文的基礎上,我們要反省:

  1. 人是整全的個體,有靈魂、有身體,二者不可分割,關心靈魂與關心肉身都是重要的。因此在教內,我們已漸曉得全人關懷。然而對教外人,我們卻只講佈道,沒理會他們肉身的處境,這就是落入把人分割的危機裡。
  2. 愛是不計較回報的,否則變成交易。耶穌教訓我們要愛人如己,我們會否無條件地愛人呢?面對約翰勸我們不要單在言語和舌頭上愛人,我們又有多少實際關心人的行動呢?
  3. 我們重視傳揚福音。但是否福音以外,甚麼都不可作呢?福音與服事有何關係呢?有認為服事人是手段、福音才是目的。若是這樣,服事人豈不變成陰謀和虛偽了嗎﹖我認為服事是愛的表現、是生命的流露。有愛有生命的人,他所傳的福音才叫人信服。

實踐的途徑例子

  1. 照顧家人(提前5:8),包括經濟上、和生活上的照顧。服事要從自己的家開始。
  2. 做好工作崗位的見証,盡忠職守之餘,不怕蝕底教導或幫助同事(除非養成他倚賴或利用你的習慣。)
  3. 培育見義勇為﹑當仁不讓的習慣。例如見老人家搬重物,要幫助;遇盲人過馬路,要相扶等等。
  4. 守望相助。例如幫助鄰舍照顧幼兒、助養或領養孤兒等。
  5. 服務人群,例如作義工、定期探望長期病人等。
  6. 捐助慈善機構。
  7. 教會為不同年齡人士的提供服務:例如兒童健康活動、青少年社交活動、在職青年職業輔導、老人關懷、善終服務等。
  8. 教會可為不同群體提供輔導,例如新移民的適應、家庭輔導、升學輔導等。

以上所列例子, 我們可按著自己的能力和資源去實行。

結語

傳福音是使命,是信徒人生的目標;服務人群是見証,是有生命的信徒自然的流露。二者是相輔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