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錫華 (2002年 7月)
約翰福音13-17章被稱為「樓房的講章」 (upper room discourse) [1],是耶穌由公開工作轉到私下和門徒的教導,也是祂被釘十字架前最後對門徒語重心長的門徒訓練--如何叫一個真實、又有豐盛生命承接基督使命的門徒。
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常用兩重信息 (two-fold message) 來介紹耶穌的生平,一方面是耶穌的工作,再藉這工作來說明一個真理的信息。例如:第三章前一段是耶穌與尼哥底母論重生,後段為信子得永生的講論;第六章前一段是記載耶穌給五千人吃飽,後段為耶穌是生命之糧的講論;……。同樣,13-17章也是相若,13章是記載耶穌所作的事情,14-17章是耶穌所講的信息,前段與後段彼此關聯的。耶穌的行動不單是行動這麼簡單,行動的背後正是一個信息,行動是一個給人深刻、可見、可經歷的信息。正如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所說的:「……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之道已經顯現出來……。」(約壹1:1-2)究竟耶穌為門徒洗腳是表明一個甚麼信息呢?(約 13:1-17 )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知道父己將萬有交在她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耶穌知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祂也知道發生在門徒身上的事。在面對自己將要成就的救犢計劃,且要離開他們,讓他們繼承及成就從父而來的使命,祂十分想念他們,也十分愛他們,甚至愛他們到底 (loved them to the uttermost) 。這是約翰年老時回憶基督生平所描述的一番話。約翰想起他的主為他們洗腳時,就為這件事給了一個小、卻有深度的結論,這是耶穌對門徒愛到底的表現。為何這是主愛門徒到底的表現?「到底」的原意是「貫徹始終,到完全的地步」。耶穌對門徒的愛是貫徹始終的,無論他們怎樣,他們剛剛爭論誰為大,但祂愛他們。愛包含為對方的好處而設想,為了使他們學曉面對將來的功課,主願意為他們洗腳,要作他們榜樣,讓他們真實地學曉服事的功課。(參約14:12)
究竟「為門徒洗腳」有甚麼特別,以致讓門徒體會耶穌的愛,從而能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約13:34-35)按當時拉比的教導,門徒要服事他們的拉比,但解鞋帶和洗腳等服事是不需要做的,這些都是留給奴隸的工作。因此每一戶人家,都會門口擺著大水缸;僕人隨時為到訪的賓客洗腳、抹腳。在耶穌這小群中,並沒有誰是僕人。因此僕人的工作重由大家輪流擔任[2],或有人自願作眾人的僕人。正因為如此,他們在一起吃這頓晚餐時,開始為身分起爭論(路22:24)。約翰跟著記載,祂就離席起來。祂拿一條巾,束了自己的腰。用手巾束腰是東方人為奴隸的標記。他們看到主取了奴僕的標記,然後他彎下腰來,倒水在盆裡,開始為門徒洗腳。「我要為大。我要為大。」這是門徒的心聲。「你們要甚麼,我為你們成就。」這是主的心聲。這是何等強烈的對比,明顯有一個「我要……」及「為你……」的分別。教會的生命正是這樣,每一個只說「我要」,就必然起紛爭,我們只說「為了你,我願作僕人」,就必彰顯神的美麗,因神就是愛。耶穌作奴僕服事他的學生,不單是服事他們,也是讓他們親身體會何謂愛。
首先,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你必須放下自己的身分,俯就所愛的對象。我向兒童表達關懷,我須蹲下,以小孩的語調跟他們交往,了解他們的需要。在教會中,我們擺出高高在上的身份,結果就是窒息了愛的服事。耶穌為門徒設想,他們取了奴僕的形像。
真愛是無條件的愛,是定意的愛,無論對方怎樣,你也定了意向去愛對方。按人性,十二個門徒中值得人去愛的真是不多。不錯,這是以人的眼光去看,主卻不是。
我們怎會去愛一個自命不凡,卻不知他會在生死關頭時,會否認老師的人嗎?這正是彼得。(路22:33-34)
我們會愛一個凡事不信任自己的人嗎?他甚麼也懷疑,你作為他老師,但他總是先從理智想,很難叫他全心全意地信靠你。這正是多馬!(約20:24-25)
我們絕無可能愛一個常經歷你的恩惠和提攜,卻出賣我們,甚至害死我們的人。誰也知道他就是就是出賣耶穌的門徒--猶大。但主卻愛他,也溫柔地為他洗腳。這就是愛。
耶穌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我們也是一群令主難過,常懷疑、不信,甚至褻瀆祂的人。愛驅使祂衝破了人理智和血氣的籬笆,結果讓我們體會神的愛,也讓我們親身學到愛的功課。
一群不知道真愛的人,又怎可以懂得以基督的愛去愛世人呢?一個知道愛有多深的人,必然是經歷更深的愛。(路7:47)門徒從耶穌身上不是聽到愛的道理,乃是看到、體會到愛的道理。
這是一段十分難解的經文。起初彼得不容耶穌洗他的腳。耶穌告訢他非他接受洗腳,否則他就與主無分。後來彼得要求不但是腳,連頭和手也要洗。耶穌回答:「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這話可解?必定含有弦外之音。
這是一個東方筵蓆為背景的說明。一般人被邀請參加筵席之前,總是先沐浴,所以他們來到筵席之家,就不用再洗澡:最多只要把腳洗一洗就行了。這個象徵性的舉動說明門徒一直所需要的,乃是洗淨一路上所有的沾染,並進入基督筵席中。「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主為彼得洗腳,也就是說明讓彼得進入基督豐盛的份兒,與主團契和相交。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天主教的教皇仍按字面,謹守並遵行這個規矩,像守主餐一樣。主是這個意思嗎?我們雖然不一定和他們一樣,但我們有否輕忽了主這個懇切的要求?耶穌的意思正是說,我既捨去自己拉比這個被尊敬的地位,取了奴隸的地位,為的就是愛你們,為你們屬靈的好處著想,以自己的生命教導你們學習生命的功課,好使你們能成就神給你們神聖、榮耀的使命。主的意思不是叫我們像奴隸般整天做過不停,乃是有奴隸的身份,捨去個人本有的尊嚴,取得以受服事的最低地位。這不是個「蝕底」的行動,「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年老的彼得在人生晚年寫信給信徒,以自己的生命見證,像他的主一般謙卑,為門徒洗腳的生命,確是蒙福的服事。「……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這正是耶穌為門徒洗腳的形像。)」(彼前5:4-5)
[1]其實13-14章是發生在樓房,15-17章是耶穌離開樓房後的講論和祈禱(參14:31)。
[2]巴克來,《約翰福音注釋,下》,香港:文藝,頁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