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女人講道的問題

作者: (1980年 2月)

關於女人講道的問題,任何人讀到提摩太前書 2:12-13「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和林前14:34 :「婦女在會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都會感到果惑,尤其讀到林前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頭,就羞辱自己的頭。」更感到似乎有點矛盾。因為同是一個保羅說不准女人講道,但又說女人蒙頭就可以講道。

為此,有教會不准姊妹在聚會中講話,連祈禱也不准,於是教會分裂,走出一群不准姊妹講道,但准姊妹禱告的另立教會。又有教會准姊妹講道,但不准姊妹講主日崇拜的道。又有教會准姊妹講任何道,但不准姊妹做牧師和長,還有一些教會樣樣都准的。到底我們應該怎劃分界線呢﹖

首先,根據聖經,我們要碓定女人並非是低一等的(參加3:27-28),她們在生命價值上,地位上,救恩上都是與男人平等。但是所謂平等並不表示男人所做的女人也可以做,或是反之。因為保羅在提前 2:12-13不許女人講道指出兩大理由:

先造與後的理由:意思是說,這是神創造時的設計。正如女人天性內向,溫柔,為要好乳養兒女,男人天性外向粗豪,為要好保護照顧妻兒。同樣的,在領導教會的職務上(神家),也是該由弟兄擔任的。

被引誘與不被引誘的理由:意思是說神造人給男人天性有判決的頭腦,女人一般來說,難免會情緒化一點,所以在講道男的比女的適合。

然則為甚麼女人蒙頭就可以講道呢﹖為甚麼有女先知(講道的恩賜)在聖經中出現﹖

是的,原來聖經所記載一切有關女人蒙頭,女人閉口,女人不准講道,女人不准做牧師長老等等的問題,全部繫於一個原則道理上,就是「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3)。如果女人不准講道,因為男人是頭,那麼,男人也不應講道,因為基督是頭。基督也不應講道,因為神是祂的頭。但保羅的意思不是這樣,他只是說女人不應轄管男人,領導男人,不然做母親的連教訓自己的兒子也不可以了(因為他是男人)。所以,我們可以作一個這樣的結論:女人一定不可作一個家庭或一個教會的頭,但在一個地方教會裏,有弟兄作總負責人(頭),姊妹還可以作這教會某一部工作的領導人,只要她的決定和領導是在那弟兄(頭)的同之下,如基督照神旨意領導教會,弟兄照基督的旨意領導女人,女人照丈夫的旨意教導兒女一樣。職務是這樣,講道也是這樣。女人講道只可以講那教會總負責的弟兄所同意的道,她不能講一些自己的意見,自己的主張,或藉講道影響教會走一新的路線,決定一些新教義。這些只能由總負責弟兄講和決定。基督從沒有講道超過了神旨意的範圍,聖靈來不憑自己說話,只將所聽見說出來,姊妹講道,若能這順教會總負責弟兄的意思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