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與敬拜更新

作者:董增峰 (1999年 12月)

敬拜的英文worship一字,原意是值得(worth)的意思,故此我們敬拜祂是因為祂配得,值得我們整個人投向祂,榮耀祂。中世紀教會古籍《要理問答》講論人存在最終的目的和價值,就是榮耀神和愛神,而且一生享受祂,並以神為樂。所以敬拜上帝是我們的本分,是我們的滿足,和生存的力量,並且我們與神相遇時得以完全。本文涉獵的範圍廣大,因篇幅所限,故只能簡單討論。

一、敬拜之重要和意義

  1. 「教會」有兩種形態:分散及集合,故信徒聚集敬拜神才算是名副其實。(「教會」一詞也是指一群蒙神呼召,從世界出來的神聖群體)故此集體的敬拜,是基督身體活現的見證,敬拜不單是屬神的人的本分,也是我們永遠的使命。
  2. 通過這個崇拜群體的形成,我們每主日都重新展示,也是預嚐將來基督再來時最終極的聚集,就如每主日的安息,指向將來終極的安息。這同時也加強我們有永恆位分的信心和認定。有人講得好「崇拜根本是信徒生命的呼吸,得著上帝就是敬拜神」[1]。崇拜給人在萬變的世代有屬靈的眼光和穩定的力量。
  3. 敬拜是教會合一的見證:這不是突顯個人恩賜和屬靈經驗,乃是匯聚全體信徒一個莊嚴的獻呈。主餐禮就是說明合一的重要。尤其是我們教會視聆聽神的話和擘餅紀念主,才是整全的崇拜觀和行動(話﹝word﹞ + 禮儀﹝sacrament﹞,馬丁路德曾言,主餐是看得見的真理,講道是聽得見的真理),若我們忽略虔守主餐,即已缺乏敬拜的整全性。
  4. 教會的首要任務是傳福音,教會的主要功能是使人作門徒(make disciple),但是教會的存在目的是敬拜。任務與功能絕對重要,但不是教會存在目的。所以 J.R Nenhaus 在他Freedom for Ministry 一書第122頁說”The activity called worship is not true worship if it can be done legitimately in any other context…. Worship, if done in response to anything other then the mystery of God in Christ, is idolatry.”,教會所以要崇拜是因為神配得這樣戲劇性慶賀。以上為敬拜定下這嚴謹的定義,使我們脫離「主觀性」的牢獄。[2]真正的敬拜是向神呈獻,不是要求得著,和自娛性傾向的敬拜心態,否則是對神無禮。
  5. 敬拜有兩個層次:會啟示的神,會回應的人。「父尋求(seeking)這樣的人敬拜祂」(約四23《新譯本》),神渴求人與祂雙互的交通。此外,「心靈和誠實」其實是指敬拜只能在聖靈和聖道中進行(心「靈」是聖靈,誠實是真理﹝Truth﹞)。聖靈是真理的靈,聖道就是真理的寶劍,所以敬拜應以聖經真理為約制和引導。一味追求屬靈經驗而沒有真理詮譯,這些經驗是崇拜的危機。
  6. 三一神的崇拜結構:「我們……藉著祂(基督)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神面前」(弗二18)敬拜是一種參與的恩賜,通過聖靈在基督裏所成就的,使我們與神得以聯合起來。這個以「神集合整體」的性質正是真正崇拜的基礎,也說明為何討論崇拜更新時,須同時提及神學,否則,所有崇拜只變成人為活動而已![3]崇拜不只是人為的聚會或安排一些活動,我們需要聖靈在其中感動貫串一切活動,聖靈把我們的讚美、記念、認罪、禱告、順服等通往父與子,使我們的敬拜具有屬靈的意義和境界。

在此處我以巴特的《崇拜與宣道》一書中提及崇拜的意義作小結:「崇拜是以上帝的聖潔來喚起人的良心,以上帝的真理來餵養人的靈性,以上帝的美麗來滌清人的幻想,向上帝的慈愛洞開心門,且一心一意來執行上帝的目標,故崇拜是將我們整個身心和上帝的旨意與目的合一,開放自己來接受上帝,所以,崇拜不是本能(instinct),乃是人生的一個能力(faculty),人藉著崇拜來與上帝交通,使自己得以完全。」

二、從新約聖經看聖靈保惠師:敬拜的動力

  1. 聖靈的能力在信徒的敬拜中有奇妙的作為。諸如在聖靈裏禱告(羅八26-27,弗六18,猶20),歌頌也必須在聖靈的感動下,不僅有詩章頌詞,也有靈歌(弗五18-19,西二16)。聖靈工作也包括:感動信徒,集中注意在死而復活的基督,給人屬靈恩賜造就人(林前十二章),引導人有感恩的心(林前十四16,弗五19-20),加增歡樂的成分。主餐是感恩紀念的性質,也有喜樂慶祝的氣氛。水禮有聖靈工作,使受浸的人有新生的樣式和經歷。保羅說:「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腓三3,弗二18)我們藉著主,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因此早期教會敬拜時,十分注重愛人的美德,和諧的肢體生活(弗四25,林前十二12-16),愛筵著重相交與分享(林前十一章)。
  2. 用「心靈」敬拜祂也指在聖靈裏,才有動力。我們要重新肯定和認識聖靈多方面的顯現的作為:
    1. 主神的同在──神的聖靈向人顯現。聖靈是神的靈,是有位格的,聖靈不是一種氣氛或力量,敬拜時,我們感到祂的同在,顯明父神與聖子(參羅八9)。所以輕忽聖靈,就是輕忽神。消滅聖靈的感動,等於拒絕神的能力,崇拜中就失去祂的恩惠,神的靈表明神時刻同在和工作。
    2. 救恩的能力──救恩是因聖靈的能力而成就的。諸如認罪、認識基督的真理(約十六8、14、15),叫人生命改變(約三5、6,六63)更像基督,有主榮耀(林後三17-18)得以更新,完全活在基督裏面(加二20)。
    3. 教會生活──聖靈能引領人進入教會生活,而教會生活最主要的,是敬拜與工作,事奉與服事。從早期教會看,聖靈是多麼重要。主復活後,門徒充滿火熱的情懷,通過等候,聖靈完全佔有他們,他們才會完全尊重基督的主權。聖靈運行時,教會就有真實的敬拜及一切的事工。信徒也因聖靈的幫助,生命得以長進,凡事靠聖靈行事(加五22-25)。在敬拜中,通過聖靈的恩賜,彼此服事(林前十二8-11)。聖靈又感動教會全體都同心敬拜,並有能力去服事(徒四31,弗五18-20),在聖靈的能力下,早期教會的信徒曾有特殊的屬靈經驗(林前十四26)去造就人。在崇拜不可只在情緒方面發展,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

歸納言之,教會只有完全仰望聖靈,崇拜才有真正的實際。聖靈在教會及個人必有更新的能力,有屬靈的深度,體會父神的慈愛,以及基督救贖的恩典。

三、敬拜的更新與反思,現代敬拜的模式的辯解與平衡:

  1. 心態正確,期待充足敬拜的更新,不應只有音樂的取向,也應有教育的方向,尤其牧者與長執應有好的敬拜觀和裝備,通過多方觀察,參考書籍,實際的經驗、接受聆聽教育、同工探討與改善,叫更新敬拜不是為變而變,乃是賦予神學意義。事實上很多宗教習慣已缺乏教育很久,一個正確的敬拜心態及意識,牧者、眾長執敬拜的榜樣(和任用受過訓練又有帶領敬拜恩賜的肢體),對更新全體敬拜的路向與動力是何等重要,聖靈要通過努力更新的人來更新教會。
  2. 在敬拜以先要有責任。參予敬拜者要反省個人生活與敬拜的結合。其實敬拜不是追求現代化,應是追求生活化,敬拜給予力量過順服聖靈和討主喜悅的生活(手中無劍,心中有劍才是重要)。很多只追求改變敬拜模式,但信徒生命的心態卻沒有變。私禱與公禱絕對是有關係的,若然只有主日歡樂的敬拜行為,而沒有六天聖潔生活的敬拜,便是只有敬虔的外貌,失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謹記敬拜是生活,不是做「秀」(show)。
  3. 承接上一點的生活導向,新約敬拜以人的服侍(service)為目標。人的服侍有兩個向度:A.服侍神,B.服侍人。初期教會守主餐前的愛筵,要求信徒攜帶超過愛筵所要的食物和衣物,散會後,送給貧苦人家。(聖經中敬拜和服侍是同一個字,故西方教會稱崇拜為worship service,正表達敬拜和服侍的關係密切)。西方牧師稱為minister,因服侍是他們的職分。故此敬拜是給予我們力量去愛鄰舍,關心社群。[4]徐濟時在〈參加Don Moen紅館聚會有感〉(《時代論壇》第636期)一文中講得好,「敬拜讚美神雖然是非常重要,但不是唯一重要,必須與其他信仰生活整合,包括愛慕讀經、熱誠佈道、關懷社群、深入團契、生活聖潔等屬靈美德,正如主強調愛神愛人並進。否則這類敬拜聚會很易流於感性上的消費主義,自我陶醉一番而已。」
  4. 情理兼重之敬拜。華人教會敬拜的特色傾向摒棄禮儀傳統等形式主義(尤其反感天主教化之形式主義)。其可貴之處在重視聖經的權威與講解,但欠缺在聖經神學上整體探討其崇拜觀,尤其缺乏教會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sciousness),就是歷代聖樂與禮儀對信徒靈命的造就。禮儀本身具備盛載真理的器皿,是看得見的真理(特別主餐浸禮是經常要如角色扮演般不斷重現眼前),聖靈通過各樣敬拜的行動感動人、光照人,尤其是實際參予時,心靈較能提昇。事實上,聖禮的能力有比說話更大的感染力(一般福音派教會自由敬拜是較被動和理性形,倘若該主日講道講得不佳或差劣,注重理性吸收講壇形的教會,信徒便好像沒有敬拜的感覺,同時講員背負的壓力無比巨大!)每間教會在自己的傳統下,當留心不要落入僵化的形式敬拜中,同時也當讓聖靈有充足空間感化人,讓信徒在優美與感性的敬拜中投入與回應。我們的敬拜不單要用靈,也要用悟性,才會成為佳美馨香的祭獻與神。
  5. 重視與提昇聖樂在敬拜中的角色。現代流行之短詩和身體配合的敬拜模式,其實是回應一般過分被動與客觀的敬拜模式,傳統西方的詩歌事實上較著重個體、外在客觀的教理,抑制個體的生命熱情。這種主觀體認,富私人性存在的生命感受,更是迎合現代社會的潮流與取向,(例如「啱 feel」)。其實這兩種詩歌都有其優缺點,簡單來說,傳統聖詩具有高尚之神學培育與真理認信之質素,有豐富的歷代聖賢屬靈遺產結晶和莊嚴感。流行之短詩優點正正是傳統詩歌的弱點──簡單、率直、淺白,保留足夠之思想空間,讓會眾更能專注神和自己的關係,但缺點是容易陷入廉價和自娛的讚美。這短短篇幅不能對這富爭議的題目再闡述下去,但要留心的,就是當追求高素質的音樂與歌唱的表達,重視帶領敬拜每一個環節、角色的技巧與恩賜運用,正如舊約會幕是任用所有有神的靈充滿,和賦各種恩賜的智慧技師、巧匠來合力精心去建造的(出卅一1-6)。唱詩、獻詩、彈奏和表達馬虎、不投入,都不是榮耀神的,而且恐怕已近乎習以為常!面對創天造地,既榮美又富藝術感的神,我們該當如何急起直追,獻上最好的。對於平衡兩者模式的實施,或許我借用〈多麼人的音樂聚會〉一文,[5]其中探討此主題的妙語作一小結:「這種容讓會眾增加在崇拜中的參與和投入,是一個好的方向,不應視之為洪水猛獸,反而我們應在教會裏探索及推行情理兼備的聚會模式,因為過於著重理智而忽略情感表達的聚會會「悶死人」,但過於著重情感流露而忽略理智的聚會也會「嚇死人」。
  6. 敬拜是進入遇見神,經歷神的一個過程(process)。我們大多是期待教導,多過在敬拜中期待經歷神,看見神或被神觸動。除了設計崇拜程序要有方向,要有始有終有目標外(即宣召莊嚴,唱頌與祈禱令人投入熱情,有神話語的訓誨,立志回應要真誠,差遣會眾以生活見證上帝),帶領者與會眾都要仰望禱告的靈,開敞心靈齊心祈求聖臨在與引導,使我們體驗順服和朝聖(愈來愈進到至聖所親近神)的經歷。

四、結論

雖然聖經並沒有提供一個「標準」的敬拜模式,但聖經供應充份的資源,讓信徒明白甚麼是敬拜,因此,每個時代,或在不同的文化處境,信徒當常常反省、探求敬拜的模式,既是心靈誠實並重,情理兼備,又適合自己教會的文化與傳統。

最後一提的是,不能單單依靠改變敬拜的模式,去尋求更新敬拜。雖然敬拜的結構和設計不應一成不變,僵化自閉,但在敬拜的內涵上(敬拜以三一神為中心)及心態上(敬虔獻上的精神等)不可偏差和改變。不要盲目追求時興模式(其實沒有一種敬拜模式或音樂形式能長久保持新鮮感)。最嚴重的危機是,人追求快餐式,純個人形式的敬拜,會容易落在追求屬靈享樂主義偶像敬拜裏。

成聖始終須用功夫,我盼望我們的教會在敬拜更新的思索與實踐上,如傳福音的熱誠不甘後人。願向這位榮耀、尊貴、永恆不變,坐著為王的天父上帝,獻上至真摯的崇敬與獻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