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的再思

作者:冼日新 (2005年 3月)

引言:

印尼大海嘯橫掃印度洋,奪去超過二十多萬條的生命,再一次提醒人類,無論我們的科技有多發達,但面對我們身處的大自然世界,人的生命只是很脆弱和渺小。特別在過去的十多年,香港人也見証了世界不同的苦難:八九年的六四事件,911的恐佈事件,前年的SARS,以致剛剛過去的大海嘯等。這些事件仍然歷歷在目。

苦難的根源:

我們作為信徒的,有時仍然不免會去問:「為甚麼世界有苦難?」,「為甚麼有這麼多無辜的人死去﹖」苦難固然挑動我們傷感的情緒,推使我們產生關懷、禱告,以致有實際的行動;但另一方面,苦難也逼使我們思想信仰的核心,注視苦難的根源,與罪惡的關係。懷疑神的哲學家對苦難的質詢主要是引用三個命題:

  1. 是全能與全知的
  2. 神是全然良善的
  3. 苦難與罪惡真實地存在世上

所以得到的結論就是神不是全能,以致祂不能攔阻苦難與罪惡發生,或者神不是全然良善,而是苦難與罪惡的根源。但哲學家所想像的神只是人單從理性所建構的神,與基督教所啟示的有位格,並參予人類歷史的神有截然不同的分別。

聖經很清楚地指出苦難並不是指到世界沒有神,也不是神沒有能力攔阻苦難的發生,因為神仍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聖經中啟示神的全能,不等同神凡是都可作,例如神不能背乎自己。當神賜予人有自由的意志,並創造大自然的定律,苦難就有機會產生。換句話說,苦難可以說是神容讓它發生,但它並不是來自神,而是來自人犯罪的結果。有些苦難是由人類直接造成,例如戰爭、恐佈主義、人破壞生態而產生的自然災害及瘟疫等,這些苦難在某一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我們基督徒也應該努力參予世界,盡力減少這些災難的發生,所以當加利利人被彼拉多殺害,並且西羅亞樓倒塌而壓死十八個人的時候,耶穌就指出人的罪惡帶來苦難,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悔改,否則都要如此滅亡(路13:1-5),只是每人遭到審判的時間與方式有不同而已。而有些苦難表面上不是由人類直接造成,例如地震,火山爆發,海嘯等,但這些苦難的根源都是與人類有關,因為當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背叛神的時候,罪就入了世界,死就臨到罪人(羅5:12)。罪不單使人與神隔絕,經歷屬靈的死亡,同樣罪也會使肉身衰殘,人有一天總要面對肉體的死亡(希9:27)。不單如此,世界也因罪的緣故,而受到咒詛,不再是伊甸園,而是會長出荊棘蒺藜,產生出各樣自然的災害(創3:17-18)。有些人會問:「這樣是否不公平呢﹖因亞當的犯罪,我們每一人都受到牽連﹗」事實上,每一個人可能包括信徒在內都不願意接受,但事實終歸是事實,無論我們願意接受與否,都不能夠改變這個事實,正如我們的性別、身高、DNA、性格等都是來自我們的父母,是我們不能改變的事實。人類屬靈真實的境況,就是我們都在亞當裏,都在罪惡的轄制下,都要承受罪惡的苦果,包括自己直接所犯的罪或間接承受別人(甚至始祖)犯罪所帶來的惡果。當我們越認識罪的嚴重,我們就越發覺人類生命的脆弱及無助!

苦難的意義:

苦難雖不是人性所歡迎的,但卻是對我們屬靈生命有益處,正如詩人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119:71)。苦難使我們不能逃避面對死亡的事實,逼使我們要思想將來肉身死後的事情。路得(Luther)也曾說過:「當人在歡樂中,神用微聲對我們的良心說話;但在人的苦難中,神卻在我們的苦痛中大聲呼喊!」苦難的確是可以幫助人歸向神及更深認識神,甚至是榮耀神。約伯以前風聞有神,但在苦難中卻親眼看見神(伯42:5)。苦難又使生下來的瞎子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3)。而更加重要的,我們需要從受苦的基督身上去明白受苦的意義,因基督所受的苦比世上任何人所受的苦更大,他受苦以致成就神的救恩,使人類得著救贖。另一方面,基督的受苦亦不是最終的目標,只是通向身體復活並得榮耀的必經階段。苦難同樣使我們跟隨基督的人,因著苦難而回轉歸向神,在至暫至輕的苦楚中,生命更像耶穌,等候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羅8:18)。正如苦難對於人的一生是很真實的,但同樣地,神給我們在苦難中的應許和盼望也是實在的,使我們有能力勝過苦難。神的救恩實在帶給人類新的盼望,祂拯救我們脫離第二次的死亡,我們肉身會經歷生病、意外、甚至天災人禍而離世,但是祂應許我們有復活的生命,主也拯救現今「歎息、勞苦」的世界(羅8:22),將來成為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啟21-22),成為我們信徒與主永遠居住之地方!

結語:

苦難不單是頭腦上理性的問題,更應是用我們的心靈去回應,要與哀哭的人同哭(羅12:15),甚至連耶穌看見人受苦也哭了(約11:35)。同樣地,苦難也需要用我們的手與腳去回應,因為基督教不是人民的鴉片,只是麻醉人的思想,不去面對苦難的真實,而是因著永生的實在,叫我們更加有力與有盼望地,在這苦難的世界中,宣講神的拯救,並用行動將從神而來的平安帶給有需要的人,因為深信我們的勞苦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