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信息分享(五)--神恩臨萬家

作者:梁乃光 (2004年 2月)

經文:路得記4:1-22(敬請先讀經文)

正如一首詩歌〈萬福恩源〉的歌詞提到,一切恩典福氣都是從神而來。人離開神的結局就是虛空、愁苦、死亡,對屬主的人也不例外。以利米勒因在饑荒之中,沒有以神為王,行在神旨意之外,結果帶來一家五口遭逢危難。人離開神的旨意,如火車離開軌道,最終必是翻車,後果堪危!

路得記第四章中,我們清楚看到神恩典的作為:拿俄米過往在苦難中以為神是苦待她,降禍使她受苦的神;但至此,她才真正體會到神是一位何等樂意施恩的神。因著祂對人那份深厚的愛,人最終能蒙恩歡樂!

回想那時候的拿俄米,可說是又老又苦又窮又寡,苦不堪言!但神有沒有離棄她呢?沒有!神不單甦醒她的心,帶領她返回蒙恩之地伯利恆,又賜與她路得來照顧她一生,並在她們極窮之間,在收割大麥之時,藉波阿斯豐豐足足的供應她們的需要。最終神透過波阿斯盡至近親屬的本份,使恩福臨至死人(以利米勒)與活人(拿俄米)!甚至福延萬代!

  1. 神恩臨到以利米勒家[1](4:9-10)神恩待以利米勒家,從恩待拿俄米為一個代表。當回到伯利恆,拿俄米因自覺自己屢遭禍患,所以叫人不要再叫她拿俄米,要叫她瑪拉,因她甚覺自己是一個苦命之人。婦女見拿俄米時也不能認出她來,說:「這是拿俄米嗎?」(Can this be Naomi?)因為她的衣裳破舊,她的樣子憔悴,那裡是昔日常常歡天喜地的甜姐兒?但到了第四章,同樣又是這班婦女(聖經的寫法真美!),她們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4-15)波阿斯[2]作為一個至近親屬,除贖回她所失去的土地外,又使她得了一個小孩子,「使她提起精神」(restorer of life,生命重新拾回快樂)。留意(14)的「至近的親屬[3]」按上下文是指小孩子俄備得,因他的出生把拿俄米的昔日歡樂重拾回來。經文以她的愁苦作開始,以她的抱孫在懷裡作結束。這是一幅何等美好的圖畫啊!請問神為何恩待這個埋怨神的拿俄米?是因神有豐盛的恩典!也是因拿俄米的心回轉歸向神。十年的虛空,她不但在地理上轉回伯利恆,更在心靈上轉回。當人以別的代替耶和華,愁苦必然加增!但當人幾時回轉,神仍施恩!神的恩典若要臨到以利米勒家,在士師時代,人心自私,各人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和需要,神可以透過誰把祂的恩典流出呢?[4]幸有波阿斯能成為神施恩的器皿!「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4:9-10)當時波阿斯在城門口的長老及百姓面前,問至近親屬:「現在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要賣以利米勒之地,你肯不肯贖?」請問拿俄米為何要賣地?有可能拿俄米一家離開伯利恆沒有賣地,現在回來,因窮才賣。當時至近親屬本肯贖地[5],因估計這可增加自己的物業。但當知道贖地的同時,需要娶路得生子,將來的兒子是要歸入死人名下,到時所贖的地自然也歸以利米勒家了。這對至近親屬是毫無益處的,並且是要先付上一筆可觀的費用去贖地,正如香港人所說是毫無「著數」,那至近親屬自然不會甘願去背起這死人的包袱呢!所以他就脫鞋為證,把贖地的責任交給波阿斯。由此可見波阿斯願意賣地,不是為自己的利益,乃是為他人著想,他是何等願意把恩典分給別人!這就是愛!他愛死了的人以利米勒,以致用錢買他所失去之地,並要路得生子(當然他本人也是愛路得的),以致以利米勒能有子承受地業。他也愛拿俄米,不願這老寡婦悲悲苦苦的過晚年。他更加愛神,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樂,即使從人看為是「蝕底」的事,他們樂意按律法要求盡其本份。這位充滿愛心的波阿斯,因而蒙神揀選,成為施恩的導管,使神的恩典能夠臨到以利米勒家。在此我們不單看到神樂意恩待人,也看到恩待人的也被神恩待:請問波阿斯和路得,他們兩個人是如何相遇呢?路得回至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約四月中至尾的時候),正是黑暗中找到曙光,她可以靠拾麥穗維生。同時,「恰巧」波阿斯剛從伯利恆回來,返回田間。二人的相遇正是神的手在工作。慢慢地兩個人由四月中至六月中這短短兩個月的相識,打破了二人身份上的距離:年齡方面,一個是中年男子,一個是年青女子(留意波阿斯稱呼路得為「女兒」),民族和地位方面,一個是以色列的財主,另一個是摩押的窮寡婦。但弟兄姊妹們留意,出於神的引導和配合,必然是最善最美的。我們見到奇妙的事,就是尊重神的,神也必尊重他--波阿斯竟然記在家譜之中[6]!按理家譜所記的應是瑪倫生俄備得,但聖經記的是「波阿斯從路得生俄備得」,因為這是神的恩典,正如v.11所言「願你在伯利恆得名聲」。當人樂意尊重神,行神的心意,神就將這人高舉。另一方面在基督耶穌的家譜裏,路得(一位外邦女子,更是摩押的女子)竟成為其中一個被記錄的人,因為按申命記二十三章,摩押人困咒詛以色列人,即使十代也不能入耶和華神的會[7]。但她竟然被放在基督的家譜中,這表明她是被神記念,而且被算為主耶穌肉身的先祖,這是神對路得恩典的高舉!我們看到今世代真像士師時期——黑暗混亂、任意而行、道德敗壞、不認識神、人人專顧自己、愛心漸漸冷淡。但當有人願意學像波阿斯與路得二人,樂意導行神的旨意,神的恩就能藉著他們臨及更多受苦的世人。深願我們都能成為神施恩的導管,使人得福,自己又能蒙神使用和記念!
  2. 神恩臨到以色列全家(17,22)這裡全書結尾兩次提到「大衛」。本書以以利米勒家遭逢大難開始,以拿俄米抱孫在懷裡結束,並記載「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17),再由(18-22)由法勒斯再次提到大衛。作者如此重覆記載,為要強化這個(大衛)信息。相信作者是大衛時代的人,見到大衛王朝的豐富威榮。他寫這卷書,以家譜作結束的目的,不單是叫人知道大衛的祖先是誰,更重要的,是要讓人明白大衛之所以成為偉大、被神大用的人物,不單只因他個人的敬虔,也因他的先祖波阿斯、路得二人都是敬畏神、尊神為大、愛人如己的人。這些屬靈特質,正是寶貴的屬靈遺產,流入大衛的生命之中,並叫大衛及以色列全家都蒙受神的大恩!正如新約中羅以和友尼基怎樣把無偽的信心流傳給提摩太,今天求主也幫助我們每一個作家長的,為下一代積蓄屬靈的遺產,就是敬虔的品德,以致神的恩福能代代流傳,延綿不絕!
  3. 神恩臨到萬族萬家(22,太1:5,16,21)神恩不單臨到以利米勒家,更像溪流從高處流下;由波阿斯與路得臨到大衛,到以色列家,最終臨至萬族萬家。全卷路得記以家譜(18-22)作結束,其中「後代」(generation)(18),原文TOLEDOTH[8],這個字是創世記全書的鑰字,記載創世記十個「代」(generation)[9]。而在(得4:18-22)的家譜中,「法勒斯」(18)承接創世記由女人的後裔到雅各的後代,而「大衛」(22)則延伸至太1:1-18[10],把大衛的子孫[11]就是神應許大衛將來有子孫坐在他的坐位上,直到永遠(撒下7:12-13)向那位帶出來——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要藉祂「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1:21)!今天人信靠這位大衛的子孫,都蒙神的恩福得著神兒子的名份和永遠的生命!

真難想像一個面臨苦難並將要瓦解的家庭,神竟然把之轉化為美滿幸福之家,並把恩典沛臨全地,以及臨到世世代代的萬族萬民!寫到這裡,就不禁想起保羅的頌讚: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可其難測!
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
阿們!


經文:路得記4:1-22(敬請先讀經文)

正如一首詩歌〈萬福恩源〉的歌詞提到,一切恩典福氣都是從神而來。人離開神的結局就是虛空、愁苦、死亡,對屬主的人也不例外。以利米勒因在饑荒之中,沒有以神為王,行在神旨意之外,結果帶來一家五口遭逢危難。人離開神的旨意,如火車離開軌道,最終必是翻車,後果堪危!

路得記第四章中,我們清楚看到神恩典的作為:拿俄米過往在苦難中以為神是苦待她,降禍使她受苦的神;但至此,她才真正體會到神是一位何等樂意施恩的神。因著祂對人那份深厚的愛,人最終能蒙恩歡樂!

回想那時候的拿俄米,可說是又老又苦又窮又寡,苦不堪言!但神有沒有離棄她呢?沒有!神不單甦醒她的心,帶領她返回蒙恩之地伯利恆,又賜與她路得來照顧她一生,並在她們極窮之間,在收割大麥之時,藉波阿斯豐豐足足的供應她們的需要。最終神透過波阿斯盡至近親屬的本份,使恩福臨至死人(以利米勒)與活人(拿俄米)!甚至福延萬代!

神恩臨到以利米勒家1

神恩待以利米勒家,從恩待拿俄米為一個代表。當回到伯利恆,拿俄米因自覺自己屢遭禍患,所以叫人不要再叫她拿俄米,要叫她瑪拉,因她甚覺自己是一個苦命之人。婦女見拿俄米時也不能認出她來,說:「這是拿俄米嗎?」(Can this be Naomi?)因為她的衣裳破舊,她的樣子憔悴,那裡是昔日常常歡天喜地的甜姐兒?但到了第四章,同樣又是這班婦女(聖經的寫法真美!),她們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4-15)波阿斯[2]作為一個至近親屬,除贖回她所失去的土地外,又使她得了一個小孩子,「使她提起精神」(restorer of life,生命重新拾回快樂)。留意(14)的「至近的親屬[3]」按上下文是指小孩子俄備得,因他的出生把拿俄米的昔日歡樂重拾回來。經文以她的愁苦作開始,以她的抱孫在懷裡作結束。這是一幅何等美好的圖畫啊!請問神為何恩待這個埋怨神的拿俄米?是因神有豐盛的恩典!也是因拿俄米的心回轉歸向神。十年的虛空,她不但在地理上轉回伯利恆,更在心靈上轉回。當人以別的代替耶和華,愁苦必然加增!但當人幾時回轉,神仍施恩!

神的恩典若要臨到以利米勒家,在士師時代,人心自私,各人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和需要,神可以透過誰把祂的恩典流出呢?[4]幸有波阿斯能成為神施恩的器皿!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4:9-10)當時波阿斯在城門口的長老及百姓面前,問至近親屬:「現在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要賣以利米勒之地,你肯不肯贖?」請問拿俄米為何要賣地?有可能拿俄米一家離開伯利恆沒有賣地,現在回來,因窮才賣。

當時至近親屬本肯贖地[5],因估計這可增加自己的物業。但當知道贖地的同時,需要娶路得生子,將來的兒子是要歸入死人名下,到時所贖的地自然也歸以利米勒家了。這對至近親屬是毫無益處的,並且是要先付上一筆可觀的費用去贖地,正如香港人所說是毫無「著數」,那至近親屬自然不會甘願去背起這死人的包袱呢!所以他就脫鞋為證,把贖地的責任交給波阿斯。

由此可見波阿斯願意賣地,不是為自己的利益,乃是為他人著想,他是何等願意把恩典分給別人!這就是愛!他愛死了的人以利米勒,以致用錢買他所失去之地,並要路得生子(當然他本人也是愛路得的),以致以利米勒能有子承受地業。他也愛拿俄米,不願這老寡婦悲悲苦苦的過晚年。他更加愛神,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樂,即使從人看為是「蝕底」的事,他們樂意按律法要求盡其本份。這位充滿愛心的波阿斯,因而蒙神揀選,成為施恩的導管,使神的恩典能夠臨到以利米勒家。

在此我們不單看到神樂意恩待人,也看到恩待人的也被神恩待:請問波阿斯和路得,他們兩個人是如何相遇呢?路得回至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約四月中至尾的時候),正是黑暗中找到曙光,她可以靠拾麥穗維生。同時,「恰巧」波阿斯剛從伯利恆回來,返回田間。二人的相遇正是神的手在工作。慢慢地兩個人由四月中至六月中這短短兩個月的相識,打破了二人身份上的距離:年齡方面,一個是中年男子,一個是年青女子(留意波阿斯稱呼路得為「女兒」),民族和地位方面,一個是以色列的財主,另一個是摩押的窮寡婦。但弟兄姊妹們留意,出於神的引導和配合,必然是最善最美的。

我們見到奇妙的事,就是尊重神的,神也必尊重他--波阿斯竟然記在家譜之中[6]!按理家譜所記的應是瑪倫生俄備得,但聖經記的是「波阿斯從路得生俄備得」,因為這是神的恩典,正如v.11所言「願你在伯利恆得名聲」。當人樂意尊重神,行神的心意,神就將這人高舉。

另一方面在基督耶穌的家譜裏,路得(一位外邦女子,更是摩押的女子)竟成為其中一個被記錄的人,因為按申命記二十三章,摩押人困咒詛以色列人,即使十代也不能入耶和華神的會[7]。但她竟然被放在基督的家譜中,這表明她是被神記念,而且被算為主耶穌肉身的先祖,這是神對路得恩典的高舉!

我們看到今世代真像士師時期——黑暗混亂、任意而行、道德敗壞、不認識神、人人專顧自己、愛心漸漸冷淡。但當有人願意學像波阿斯與路得二人,樂意導行神的旨意,神的恩就能藉著他們臨及更多受苦的世人。深願我們都能成為神施恩的導管,使人得福,自己又能蒙神使用和記念!

神恩臨到以色列全家(17,22)

這裡全書結尾兩次提到「大衛」。本書以以利米勒家遭逢大難開始,以拿俄米抱孫在懷裡結束,並記載「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17),再由(18-22)由法勒斯再次提到大衛。作者如此重覆記載,為要強化這個(大衛)信息。相信作者是大衛時代的人,見到大衛王朝的豐富威榮。他寫這卷書,以家譜作結束的目的,不單是叫人知道大衛的祖先是誰,更重要的,是要讓人明白大衛之所以成為偉大、被神大用的人物,不單只因他個人的敬虔,也因他的先祖波阿斯、路得二人都是敬畏神、尊神為大、愛人如己的人。這些屬靈特質,正是寶貴的屬靈遺產,流入大衛的生命之中,並叫大衛及以色列全家都蒙受神的大恩!正如新約中羅以和友尼基怎樣把無偽的信心流傳給提摩太,今天求主也幫助我們每一個作家長的,為下一代積蓄屬靈的遺產,就是敬虔的品德,以致神的恩福能代代流傳,延綿不絕!

神恩臨到萬族萬家(22,太1:5,16,21)

神恩不單臨到以利米勒家,更像溪流從高處流下;由波阿斯與路得臨到大衛,到以色列家,最終臨至萬族萬家。全卷路得記以家譜(18-22)作結束,其中「後代」(generation)(18),原文TOLEDOTH[8],這個字是創世記全書的鑰字,記載創世記十個「代」(generation)[9]。而在(得4:18-22)的家譜中,「法勒斯」(18)承接創世記由女人的後裔到雅各的後代,而「大衛」(22)則延伸至太1:1-18[10],把大衛的子孫[11]就是神應許大衛將來有子孫坐在他的坐位上,直到永遠(撒下7:12-13)向那位帶出來——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要藉祂「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1:21)!今天人信靠這位大衛的子孫,都蒙神的恩福得著神兒子的名份和永遠的生命!

真難想像一個面臨苦難並將要瓦解的家庭,神竟然把之轉化為美滿幸福之家,並把恩典沛臨全地,以及臨到世世代代的萬族萬民!寫到這裡,就不禁想起保羅的頌讚: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可其難測!
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
阿們!


[1]神恩臨以利米勒家--從書中結構可見,開始(1-5)與結束(13-22)有奇妙的對稱:

開始是愁苦、虛空、死亡 -> 結尾是幸福、滿足、愉快
死了兩個兒子 -> 有路得比七個兒子更好
沒有兒子出生有十年之久(1:4-5) -> 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4:13)
[2]在第三章拿俄米已看出波阿斯愛慕路得,並且知道他是至近親屬,按律法,有義務贖回她們所失去之地,並娶路得而留後,使兒子歸在她前夫名下。她也看出波阿斯是愛神守律法之人,必畫本份,至終拿俄米並沒有看錯。

[3]至近的親屬goel英譯是redeemer,在(4:14-15)的意思即小孩子,神藉他贖回拿俄米所失去的歡樂。「提起精神」(15) – restorer of life 的 restore 曾在1:21用過,「耶和華使她空空的回來」,指 bring back,但4:14 restore 的原意則是耶和華使她豐富的回來,not brought her back empty but fullness。

[4]路得也可稱為神施恩的器皿,其詳情翻閱路得記信息分享(三)之「困境者的出路」。本文不再詳述。

[5]贖回本地的權是先給予至近的親屬的(耶32:6-12),而基於這原因波阿斯通知那位贖業至親(4:4)。贖回土地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可確定這塊地會留在家族中。再者,贖業至親是有責任替窮親屬贖回土地(利25:25)。在(4:4)裡,贖業至親要決定這土地會不會留在家裡。若他決定不贖,則那塊地會交給家外的人,若是這樣,地的原主人便要到禧年才龍擁有那愧地(利25:28)--路得記研經導讀(天道)p.50

[6]參考得4:21,代上2:11-12,太1:5,路3:32

[7]參申23:3-4

[8]TOLEDOTH refers to what is produced or brought into being by someone and sometimes the results. Usually it does not include the birth of the indivdual who started the line of descendants. (The complete World Study Old Testament p.2380)

[9]創2:4, 5:1, 6:9, 10:1, 11:10,27, 25:12,19, 36:1, 37:2

[10]和合本是譯作「降生的事」即 generation 的意思。

[11]太1:1-18裡三次提到14代。14是大衛希伯來文的數值,故讀馬太福音家譜的猶太人,有一個十分深刻的印象,就是耶穌基督乃大衛的子孫(太1:1),而按原文的次序(太1:1)應譯作「耶穌基督的家譜,祂是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