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會交通內容摘要

作者: (1998年 2月)

一、各堂如何支持聯合事工委員會的工作

聯委會的事工由異象開始,而異象的傳遞應由長老帶到各堂長執會中,及向弟兄姊妹交代清楚,若有意見者可帶回長老會反映。務要上下同心,得整體支持方才夠力。如非百分百支持,持異議者亦應信任多數人的領受,以維護合一的心來認同和接納。雖然可以四分三票數通過任何議案,但目標總是要全民認同。

傳遞異象時,要採積極態度,毋須否定以往的做法和強調以往的錯失。過去的路是我們成長經過之路,深信是 神領著我們走過來的。若有需要,事工的異象應清楚記錄,以能傳遞給下一代。

二、對社會服務的開展所持的看法

教會參與社會服務的目的乃是要人得著救恩,我們要高舉主的名字,讓人認識主,沾著福音的好處!社會服務是得人的其中一個途徑。

從福音策略上考慮,新市鎮人口增多,福音需要大,但教會覓地成本大,且機會不多,申辦社會服務便成為得著福音據點的一個可行方法。但教會不單以得著聚會地方為唯一目標,我們若要提供服務,便要盡心做到最好。譬如辦學,便要提供優質的基督教教育,一方面回應政府撥地的要求,一方面亦是在主面前事奉者應有的態度。這點我們要好好的教導及動員弟兄姊妹,常作準備,隨時候命參與其事。

以往有個別堂會曾遇著機會開展社會服務,但考慮時,只是顧慮自己不夠實力,而沒有從整個平安福音堂的資源和方向著眼,致令機會白白錯失。這點可作為聯委會的鑑戒,日後應加強聯委會作為中央統籌及支援的角色,令堂會感覺得到支持和鼓勵,亦容易將各樣事工的機會及消息集中於聯委會以作跟進和研究。

各樣事工的開展仍應以有堂會肯承擔為先決條件。並不是所有類型的社會服務我們皆可參與,我們還要顧及自己的資源,明智地選擇合宜的工作,方才作出行動。堂會自行開辦社會服務,若能獨力承擔,便可全權處理,無必要將該事工從屬於聯委會之下,當然聯委會是歡迎彼此間的交流的。

社會服務的理念曾在洛桑舉行的全球福音會議中作過研究。其結論亦是以福音化為總目的。日後無論在辦學、老人服務、家庭服務等等的機會上,我們仍有必要多禱告,從 神的旨意、聖經的模式、神學理念、社會的需求等角度作出切實的研究,以產生一份全面的指引,成為全教會行事的準則。